近日,古田县出台了《古田县森林高火险期杜绝野外违章用火责任落实管理办法(暂行)》,这是该县为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火源管理,建立森林防火有效机制的新尝试。
近年来,各地政府虽然加大了对森林防火各项设施、资金的投入,防火的力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但森林火灾的隐患还随时存在,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此,该县林业局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通过开展调查、召开研讨会等形式,深入分析多年来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森林防火工作经验,提出森林高火险期杜绝野外用火责任落实管理办法。
新办法出台后,该县各乡镇组织辖区内各行政村生态公益林管护员、农民技术员(林业)、村干部为巡山巡查责任人,并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以责任人包山头、包地块的形式实行责任包干,落实防火责任。在森林高火险期,责任人坚持早、晚敲锣,警示群众严禁野外用火,并落实好对痴、呆、傻、精神病人员和可能进行野外用火人员的监管工作;同时责任人进山巡查,加大巡查力度,查禁野外违章用火,做好责任区内的火源管理。
据了解,新办法特别明确了奖励措施,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连续10年以上责任区内无发生森林火灾的突出贡献者,给予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责任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现在,我们经常会听到该县广大林农群众常挂嘴边的话:“今天森林火险等级很高,不能烧田埂草”。 据悉,新办法实施后,该县共制止和查处了27起野外违章用火,及时消除了火灾隐患,森林火灾得到有效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