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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田3家公司6名股东抽逃出资被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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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上官海土 文章来源:宁德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5 9:1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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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古田县工商局获悉,该县3家公司的6名自然人股东,因抽逃出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 经查,该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名当事人于2004年11月12日,以“投资款”的名义从公司帐上提取现金200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2008年3月12日,被古田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公司账簿时发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
另外,该县某贸易有限公司的两名股东以及某担保有限公司的两名股东,或以“采购款”的名义从公司帐上提取大量现金用于个人其它投资,或将公司注册资本转存到个人账户上并以个人名义对外投资,违反了《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古田县工商局合计处予罚款1.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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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田新闻录入:紫燕双飞 责任编辑:紫燕双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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