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各地高校也开始了招生工作。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考生父母望子成龙的心理,打出广告从事违法违规招生活动。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在媒体上刊登“虚假”招生广告。二是故意混淆不同形式的高等教育,将自考助学、证书培训说成学历教育,将学历文凭考试说成民办高等教育,误导考生及家长入学。三是一些社会办学机构与名牌大学合作办学,但在招生时故意混淆办学主体,甚至直接以名牌大学的名义招生,并强调与统招生一样,以致考生及家长受骗。四是吹嘘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及毕业后就业率。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考生及家长:不要轻信广告和招生简章,对心仪的学校,应先向教育主管部门咨询,了解证实,从多种途径了解所选学校的师资力量、办学成果等真实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工商、教育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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