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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一门诊部擅自发布医疗广告被查处
作者:彭晓明 文章来源:古田工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3 9:28:21

 
    6月12日,古田工商局依法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古田某门诊部做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规范广告内容,补办登记手续。

     “妇科诊疗中心,韩国超高频-LEEP(利普刀)技术,5分钟治疗宫颈疾病”这张户外医疗广告就张贴在平湖镇玉库公路边。前来巡查的执法人员发现,如此大张旗鼓地做宣传竟然没有户外广告登记号。

      2007年1月1日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开始实施,该法明确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必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工商部门的批准,医疗广告内容表现形式还不得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工商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患者不要轻易相信各种以高科技手段、成功率等为内容的医疗广告。

 

古田新闻录入:紫燕双飞    责任编辑:紫燕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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