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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田工商敦促规范执行“限塑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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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彭小妮 上官海土 文章来源:《今日古田》编辑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5 14:5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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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记者在古田各超市和商品零售场所走访时发现,大部分经营场所已经开始执行“限塑令”,大部分民众表示为了支持环保事业,可以理解国家出台的此项政策,平时尽可能地将购物袋重复使用,如果没有自带塑料袋,则必须为购物袋买单。为防止商家采取变相的方法免费提供塑料袋,以及执行“限塑令”时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古田县工商局对此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敦促,确保“限塑令”在商家和广大民众的支持下得以长期顺利实施,达到环保节能的效果。
6月4日,古田县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在一家超市收银台处,从一名刚结账顾客的小票上发现,该超市虽然有收取2毛钱的塑料购物袋费,但未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执法人员当场予以责令改正,并向超市负责人宣传“限塑令”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还对其他几家商品零售场所未按规定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的行为,逐一予以责令改正。 工商人员提醒:商品零售场所应对塑料购物袋应予以明码标价;不得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不得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应当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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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田新闻录入:紫燕双飞 责任编辑:紫燕双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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