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到2010年,连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以“种孝顺树、做孝顺人”为主题的“千万孝顺绿化工程”。对影响观瞻的全市老旧坟墓进行平毁、深埋,并全面绿化。
据了解,这次界定应平毁和深埋并进行全面绿化的老旧坟墓为:1996年以前建成,坟墓位置在交通干道(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和城市周边一重山可视范围内的。按计划,这些坟墓在平毁、深埋并种上乡土、名贵、常绿或速生树种后,经验收,市(县、区)财政将给予每座绿化坟墓以100元补助。
为了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市里还明确了责任。按《通知》规定,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督促实施;墓主为坟墓绿化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造林绿化;林业部门负责提供优惠苗木和植树技术指导。对拒不绿化的坟墓,按有关规定予以平毁、深埋,并限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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