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计划用5年时间,建设廉租住房244套、经济适用住房总3500套,使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基本解决。近日出台的《市政府关于宁德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和年度计划的通知》,让不少低收入家庭看到了住上新房子的希望。
三种保障方式解决住房困难
市区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让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是根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宁德市区城区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总户数仍有1217户;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四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总户数达到3509户。这就意味着在宁德市区仍有4700多户低收入家庭存在住房困难的现象。 根据《规划》安排,规划期内(2008-2012)我市将采取实物配租(廉租住房)供应比例20%,和货币补贴比例80%的方案来解决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具体将采用三种保障方式,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力争“十一五”期末基本解决本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廉租房50m2以内经适房60m2左右
根据此前调查摸底,《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市区将规划廉租住房244套、总建筑面积为10980平方米;规划经济适用住房3500套、总建筑面积为22.75万平方米;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总户数974户,补贴资金总量585万元来满足需求。其中,2008-2009年度拟建设廉租住房80套,经济适用住房984套。 新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将以小户型为主,廉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将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将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则根据宁德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租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市区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平均100元/户.月。
今年起保障范围将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为了让更多住房困难户享受这项政策,《规划》明确,从2008年起,保障范围将从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年均收入在市区城市低保线两倍(4600元)以内,住房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或无房户。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为在市区城市低保线四倍(10000元)以内,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规划》的施行将使我市廉租房政策惠及到了更多的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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