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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殡葬改革  促进文明建设
古田县4月1日起推行全境死亡人员一律火化
作者:杜新华 文章来源:《今日古田》编辑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5 11:51:02

  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古田县决定从4月1日起全县境内(除未通公路的自然村)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并将4月份作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推行绿色殡葬、文明殡葬。

  古田县于2003年5月10日起在全县推行火葬,历经近四年努力,殡葬改革难中求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殡改氛围基本形成。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古田县殡葬管理规定》、《关于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带头执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殡葬管理的通告》和《古田县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统一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殡改观念开始逐步深入人心。二是殡改设施基本具备。投资350万元建成古田县殡仪馆,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可以基本满足全县死亡人员的火化需要。凤梅亭陵园规划占地200亩,第一期开发仅60亩,还有140亩未开发利用,近期可以解决城关地区死亡人员骨灰安放问题。三是重点区域殡改初显成效。城区火化率基本达到100%,城区出殡管理也较为规范,为全境推进殡葬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和成熟。为了扎实推进殡葬改革,提高火化率。古田县决定,从2008年4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除未通公路的自然村)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确保从2008年起火化率达到80%以上,并逐年有所提高;城区范围内及乡(镇)所在地火化率要达到100%。同时扎实推进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建设,科学合理全面地规划并建设好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有效解决群众安葬难问题。2008年全县安排15%以上的行政村要有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或公墓,即每个乡镇(街道)建成3处以上公益性骨灰楼堂或公墓〔含乡镇(街道)公益性骨灰楼堂或公墓〕。此外还加强治理乱埋乱葬行为。重点治理“三沿五区”一重山乱埋乱葬,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对现有坟墓采取绿化、深埋、平毁或迁移等多种形式,逐步改善“三沿五区”一重山内的生态环境。认真清理非公墓区用水泥、石材等永久性建筑材料修建的豪华墓、家庭墓、活人墓,并严禁骨灰盛棺二次土葬,坚决刹住占用耕地、林地建墓的歪风,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县政府的决定部署后,该县偏远的泮洋乡立即行动抓落实,通过加强宣传,使殡葬改革政策深入人心,全乡党员干部职工自觉执行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节俭办丧事,倡导文明丧葬行为,确保了殡葬改革工作到位。

古田新闻录入:紫燕双飞    责任编辑:紫燕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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