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高招办获悉, 我市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于6日开始,4月3日前结束。今年对复检不合格并提交终检申请报告的考生,省高招办将统一安排于4月26日至27日在省级终检医院进行终检,逾期不再办理。
今年我市共确定9所体检医院,分别是蕉城区医院、霞浦县医院、古田县医院、屏南县医院、寿宁县医院、周宁县医院、柘荣县医院、福安市中医院和福鼎市中医院。
今年仍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转氨酶(ALT)和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查。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应在体检结束、填涂体检卡后3天内向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考生,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3天内向所在设区市高招办书面提出终检申请报告,但时间不得超过4月12日。
4月11日前,市高招办将统一安排体检不合格并提出复检申请报告的考生参加复检,复检地点为宁德市医院体检中心。4月26日至27日,省高招办将统一安排复检不合格并提出终检申请报告的考生参加终检,终检地点为省级终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和福建临床检验中心),参加终检的考生应随带身份证、市、县(市、区)高招办介绍信,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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