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人:
市人大代表:吴向明、卓方彬等
市政协委员:许振长、陆鸣等
【摘要】受全国房市影响,我市房价持续上扬、商品住房价格偏高,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明显不足。为缓解住房供需矛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开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与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还有比较大差距,廉租住房保障覆盖率依然偏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建议,各级政府应从多种渠道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落实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优先政策,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满足我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近年来,宁德市委、市政府重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已经有步骤地实施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开展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作出了贡献。2007年,我市动工续建经济适用房项目4个,360户低保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然而,从总体来看,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与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廉租住房保障覆盖率低,廉租住房制度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实施机构不健全,政府手中缺乏相应的房源,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仍然突出。
2008年,我市将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启动建设宁德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各县(市、区)也要规划建设一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确保今年市本级供应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5.5万平方米,解决700户家庭住房问题。市政协委员许振长在调查中了解到,由于资金困难等原因,目前,除宁德市华庭小区、屏南县梨园小区和福鼎市经济适用房外,我市还有霞浦、古田等6个县尚未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全市符合城镇低保家庭“双困线”的3063户中,仅844户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占总户数的28%;其中567人已批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77人享受公房租金减免。
为此,市人大代表吴向明、卓方彬,市政协委员许振长、陆鸣等建议,我市各级政府应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各种优惠、优先政策,推进我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市政协委员许振长等认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应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各县(市、区)财政尚未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按上级规定要纳入;各级政府要提高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的比例,将5%的比例提高到按10%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同时,市政协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认为,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应一律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建设用地继续实行行政划拨政策,并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用地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