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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交通肇事逃逸案破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县公安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4 14:17:30

    倍受社会关注的古田局下“12.22”交通肇事逃逸案在古田县交警大队民警的通力合作下,已于日前成功破获,全程仅用了50多个小时。

    2007年12月23日上午6时50分左右,古田县交警大队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局下官江村路段发现一具女性尸体,疑为车辆撞击致死。

    在接到指令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谢基汉迅速带领交管股长江仁芳、值班民警魏军、郑自豪赶赴现场,同时到达现场的还有城西派出所和县局刑警队民警。在经过对现场的细致勘察和综合分析后,初步确定该案件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案件发生后,大队立即向县局分管领导彭孝义副局长及在福州学习的冯维忠大队长作了汇报。彭副局长指示要不惜一切代价破获此案,让死者家属得以安慰。冯大队长即指示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全体民警到岗到位,不破案件决不收兵。

    但是面对案发现场,民警们意识到了侦破此案的重重困难:一是距离案发时间已过了十几小时,案发现场路段为城区繁忙路段且缺少路灯照明,案发当晚还下着大雨,现场痕迹已被雨水破坏,现场有价值的物证极为缺乏;二是发现和报警时间较迟,已错过最佳取证及设卡拦截时间。以上不利因素给案件的破获增加了极大的难度。

    为此,大队迅速成立了以翁建和教导员为总指挥,谢基汉副大队长为组长,交管股股长江仁芳、民警魏军、郑自豪为组员的“12.22”专案小组,兵分三路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通过艰苦细致的摸底、排查、走访和布控,民警郑自豪发现一条重要信息:万通汽车修理厂曾修理过与专案组分析情况相类似的黑色别克小车。

    接此信息后,翁建和教导员与专案组成员立即赶往万通汽车修理厂,经技术鉴定确认为嫌疑车辆。专案组即将这辆牌号为闽J22XXX的别克凯悦车扣回交警大队并立即传唤车主刘某。

    经突审,刘某称案发当天他将车借与房地产开发商施某,其本人对案发情况并不知情,表示积极配合交警工作。翁建和教导员和谢基汉副大队长带领专案组民警魏军、陈家强前往施某工地进行抓捕,因其本人不在未达预定效果。据工地人员介绍施某称其将回福州,专案组当即派遣民警前往福州方向实行抓捕。
   
    12月24日晚23时许,内心惶恐不安的施某在我专案组强大压力下,决定投案自首并主动打电话到交警大队,于12月25日上午9时在其家人陪同下到交警大队自首。至此,“12.22”交通肇事案在专案组民警连续奋战50多个小时后宣告破获。

古田新闻录入:紫燕双飞    责任编辑:紫燕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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