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古田县工商局城东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张某因购买水泥装修完工后地砖上翘,而引起的索赔偿纠纷,消费者一次性获赔3000元。
家住古田东小区的张某,前些时间因房子装修,在周某开的店购买了双梅牌水泥30包,装修完厨房和餐厅后,因水泥不够,让周某再送双梅牌水泥,周某在没征求他意见下,自作主张送了另一种牌子,但用该牌子的水泥对大厅进行铺瓷砖后,发现前一天做得很平整的瓷砖有40%边沿都翘起来,重新翻工后,瓷砖照样翘起来,因而另买一个牌子的水泥施工后,没有异样,于是张某和周某协商赔偿,没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张某只好向古田城东工商所投诉。城东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由于检测的难度较大,经过多次努力,促成水泥店老板周某和张某就此事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周某赔偿张某瓷砖和砂子等原料损失3000元整,而其他方面损失由张某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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