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8日14时,古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人报警自己的亲戚倪某(女,45岁,屏南人)被强奸了。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报警人和受害者送到刑警大队受理。19:13分再次接到指令:受害人在交通局路口发现强奸她的男子出现。民警郭冬恒和赖德辉迅速赶到现场,在受害者指认下将一名准备驾驶摩托车逃跑的高大男子王某(37岁,古田泮洋人)抓获,并移交给刑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2007年11月25日晚,王某找到供销旅社倪某住宿的房间,踹门而入后将其强奸。11月27日上午,王某又再次来到旅社找倪某,倪某逃到松台村的租住房。王某尾随到其住处后将倪某挟持至自己的租房内,强迫其多次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将倪某的衣服,鞋子藏起来。第二天倪某趁王某外出时才逃出魔窟。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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