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田县黄田镇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因提供虚假年检材料骗取年检通过被古田县工商局处予限期改正、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来,黄田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调阅企业年检档案时,发现这家食品公司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上的有效期限存在疑点,遂展开调查。经查明,该公司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原本为“二00五年六月七日至二00七年六月七日”,在期限到期后为骗取年检通过,该公司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擅自将事先打印好的“八”字粘到《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上的“七”字位置上,再进行复印,将有效期偷改为:“二00五年六月七日至二00八年六月七日”,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于今年的6月28日向古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2006年度检验,并获得通过。 工商人员提醒经营户,许可证到期后一定要及时进行更换,在年检中更不能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否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的“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真实性负责”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中的“对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处予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那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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