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 电 视 | 电 台 | 古 田 报 | 旅 游 | 经 贸 | 招 商 | 魅力古田 | 服 务
政 府 | 政 协 | 党 建 | 纪 检 | 农 业 | 食 用 菌 | 部 门 | 乡 镇 | 妇 联
论 坛 | 博 客 | 健 康 | 玉田乡音 | 交 友 | 网 站 | 图 库 | 下 载 | 音 乐
您现在的位置: 翠屏湖在线 >> 古田新闻 >> 古田新闻正文 更多...
古田列入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县
作者:林 玲 文章来源:闽东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 8:34:14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市本级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市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计生委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兴业银行宁德分行为试点代理银行。
  
    市财政局长缪绍炜介绍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截止2006年,中央160多个部门、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已全部完成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我省所有省级预算单位业已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指导意见,地市级财政要力争到2008年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到本级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县级财政要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对已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县级财政要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
  
    据介绍,国库集中支付的最大特点是通过财政部门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帐户管理运行。这将有效地解决传统财政资金管理的四个突出弊端:一是部门单位重复分散设置帐户,导致的资金活动不透明;二是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提供预算编制、执行和宏观经济调控的准确依据;三是财政资金入库时间延滞,退库不规范,大量资金滞留预算单位,使用效率低;四是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存在滋生腐败的诱因。
  
    由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广泛涉及各个部门单位,根据中央和省级推进改革的经验,市财政将在改革中坚持“三不变”原则:一是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不变。预算经人大批准后,何时组织项目实施、制定用款计划提出支付申请等仍由单位自主决定。二是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不变。只要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资金的支配权和使用权仍由单位掌握。三是单位的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不变。改革后,财政部门可以实现对每一笔资金支付情况的实时监控,对单位财务的帐户管理、资金支付、帐务处理和年终决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位财务的主体地位和财务管理工作不仅不会削弱,而且还将进一步加强。
  
    市建设局、农业局领导表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市政府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的重要举措,能列入第一批试点单位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建设、农业、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将全力配合财政部门,进一步深化部门综合预算,统一和规范机关财务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努力为全面铺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累经验。市计生委主任张宝生表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利于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在申请用款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怎么用、何时用、用多少”的先决条件,将极大的扭转以往先拿钱再考虑花钱的不规范做法,不断提高单位用款计划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有利于规范和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实现对每一笔支出情况的实时监控,也为增强支出用款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据悉,经省财政厅同意,古田县、周宁县将作为我市第一批试点县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古田新闻录入:紫燕双飞    责任编辑:紫燕双飞 
  • 上一篇古田新闻:

  • 下一篇古田新闻: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宁德市安全生产巡回报告会走进古田
    古田: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
    百场万人学习先进典型电教片展播活动
    七一·古田县党建共建第三联谊片区开展
    古田:离退休干部重温党史庆七一
    古田:高温天气 千人争游共享清凉
    古田城关08年小学升初中定校抽签结果
    古田公安破获一起贩卖吸食冰毒案
    古田灵芝药用菌深加工研究获进展
    古田:筑牢农村道路“网底”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本站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陆 |
     
    主办: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 古田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法律顾问:林庚律师(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建省古田县解放路二支路15号(县委党校内) 邮编:352200 电话:0593-3897777 邮箱:gtxldw@263.net
    业务联系QQ:57070158,188608258 [闽ICP备05007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