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对外以单位名义经营的无照生产机砖厂收到古田县黄田工商所送达的处罚决定书:取缔该无照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05万元,罚款1万元。
据查,当事人张某、郑某于2006年10月开始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合伙从事机砖生产经营活动,并以“古田县黄田XXX机砖厂”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截止查获前,总的违法经营额为15万元,违法所得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