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组织单位
1、主办:中共古田县委宣传部、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中共古田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古田县总工会、古田溪水电厂工会 2、协办:古田县文化体育局、古田县广播电视事业局、中国移动古田分公司
二、大赛举办开始时间
2007年10月15日
三、参赛条件与报名方法
1、参赛条件 (1)古田县干部职工、自由从业人员; (2)在古田就业的非古田籍人员; (3)有意向在古田就业的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古田县人才交流中心档案为准)。
2、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可以个人或娱乐场所、部门单位、机关团体推荐形式; (2)不收报名费; (3)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0日 (4)报名地点
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类人员报名地点: 古田县总工会 联系人:兰自强 联系电话:3801492 教职工类人员报名地点: 古田县教工委 联系人:林秀美 联系电话:3896130 其他类人员报名地点: 古田县文化馆 联系人:张晓华 联系电话:3882833
(5)歌手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比赛地点
比赛场地:古田县广电局八楼。
五、比赛办法
1、评分办法: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十分制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2、演唱类别:唱法不拘,歌手可用美声、民族、通俗或原声态等唱法。 3、曲目、演唱方式与伴奏要求:以纪念建国58周年和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主题,选唱歌唱党、歌唱祖国、歌唱社会主义、歌唱改革开放、歌唱美好生活,积极向上的歌曲,在符合以上要求前提下,参赛曲目自定,同时能演唱近年我县创作的歌曲,可加0.03分。演唱方式个人与组合演唱均可,自备伴奏带(片)。 4、服装与仪表:参赛服装自备,着装得体。 5、设奖情况:职工歌手竞赛前十名,命名为“古田县十佳歌手”。“十佳歌手”得分第一名者,奖价值3000元手机一部,得分2至4名者,奖给价值2000元手机各一部,得分5至10名者,奖给价值1500元手机各一部,以上十名同时由主办单位发给“古田县十佳歌手”证书。经过初赛进入决赛后未取得前10名者,发给优秀奖证书及奖金500元。 6、每场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不得自行调换序号,确实需要调整的需提前向组委会表明意见,由组委会决定是否调换。每场比赛时选手必须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到指定位置候场,因故延误比赛将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它事项
1、比赛细则将另行通知报名参赛选手集中宣布。凡报名者视同此方案认可。 2、2007年10月15日起预赛,决赛现场将进行全县电视直播。 3、报名表可登录以下网站下载: http://www.cph.com.cn 、http://www.gutian.gov.cn 或 http://www.352200.com 4、比赛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2007年9月15日
请点击下载:《古田县“职工歌手”电视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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