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富达村12315维权服务站受理首起消费者投诉案,有两户兰姓农民5亩茭白地茭苗长势低矮,参差不齐,一个茭白来长不出,损失近7000元,原因怀疑是错喷了除草剂导致,向农药店老板索赔无果,遂投诉至12315服务站。
在今年的5月底,农民到富达村某农药店购买用于茭白田的除草剂,农药店老板不假思索地拿出二甲四氯水剂除草剂,并介绍说这种效果很好,可于用于茭白田除草。农民购买除草剂后即用于茭白田间除草,可没过几天,多个农民发现喷了该除草剂的茭苗长势日渐萎缩,甚至枯死。有的农民及时翻作其他作物,未进行翻作的两户兰姓农民虽加强了田间管理,还是难于避免颗茭无收的遭遇。
富达村12315维权服务站负责人村委兰良淋接到投诉后,及时把情况予以记录,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并及时报告给工商局消委会。工商执法人员联系了农药厂家,厂家技术人没答复该除草剂只适用于水稻、小麦作物,不能在其他作物田间除草。执法人员认为商家未对除草剂的性能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存在一定的过错,赔偿事宜还在进一步调解之中。
据悉,这是工商局在全县各行政村设立12315维权服务站受理首起消费者投诉案。
工商执法人员同时也提示农民朋友,购买农药时一定要看使用说明书,按说明书的用量、特点、使用范围进行使用;商家也有义务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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