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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劣质水管排水不畅工商调解挽回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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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福棣 彭晓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6 9:4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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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日,平湖镇赖墩村有一菇农到平湖工商所投诉称,他于8月15日向平湖街个体户林某购买13条直径16cm的塑料水管,花费429元,用于菇棚排水,不料十天后一场大雨引发水管破裂、堵塞,无法正常排水,菇棚生产也因此受到严重影响。张某与林某几经交涉未果,便向平湖工商所投诉。工商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完情况,发现该水管为再生管,用手轻轻一掰,就可掰一大块,不符合水管的质量标准。工作人员认为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的不能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存在缺陷。在工作人员的调解,经营者赔偿张某水管费和误工费计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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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田新闻录入:冰山 责任编辑:紫燕双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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