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无论单位还是个人,乱倒生活垃圾或违规拒缴垃圾处理费,都将会面临罚款。宁德市环卫所提醒市民,我市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目前正处于宣传阶段,希望市民能在正式执法前改掉乱丢垃圾的坏习惯。
一直以来,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是城市生活的一大顽疾,生活垃圾的处置也一直是我市城市管理中最头痛的问题之一。宁德市环卫所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城区环卫工人每天清扫的垃圾量就达180~200吨。时下气温高,一些卫生意识不高的市民,明明垃圾筒就在不远处,烈日下却懒洋洋地将垃圾往门前一丢了事,这种现象在市区鹤峰路及各路段的部分沿街店面较为突出,有些拾荒者为了“寻宝”,将垃圾筒倒过来翻找折腾,对垃圾设施造成了一定的破坏。这些行为不仅破坏市容市貌,而且增加了环卫一线工人的工作量。“假如连续3天不及时清除的话,有可能出现‘垃圾围城’的可怕局面!”环卫所负责人如是说道。
新《办法》的出台,为规范乱扔、乱倒生活垃圾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指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收集场所。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连日来,宁德市环卫所监察中队加强宣传及督察,要求临街店铺加大生活垃圾管理力度,单位和个人将垃圾袋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中,严禁将泔水混合物倒在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宁德市环卫处提醒市民,目前宁德市正处于宣传阶段,让市民有时间熟知法规,希望广大市民在这一期间提高卫生意识,改掉乱扔垃圾的坏习惯。正式执法后,对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执法部门将按照新《办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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