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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
作者:蓝旭 文章来源:福建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5 14:58:54

    24日,记者从教育和人事部门了解到,福建省将全面落实代偿助学贷款,报考研究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加分,生活补贴等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根据政策,在今年启动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毕业生”计划中,选拔到省级机关和中央在闽单位党员干部所驻村任村主干助理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支付。

    从今年起,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作为省、市招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要对象,基层公安、司法、质监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首选对象,组织、人事部门将为考核合格者组织专门的招聘考试。

    大学生到县级基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纳入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以自由职业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事、劳动部门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并在劳动关系形式、户籍管理、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提供保障。在中小企业和非公单位就业的,除了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办理社保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事档案管理与国有企业员工同等对待,从事科技工作的根据情况给予重视和支持。在非公单位就业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若以后被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古田新闻录入:紫燕双飞    责任编辑:紫燕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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