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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田县工商局查处户外“野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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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官海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0 8: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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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古田县工商局平湖所对辖区的户外广告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查获未经登记擅自发布的非法户外广告51幅,立案4起。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些非法广告一般用于家电、交通工具经营者的自我宣传,主要利用三轮摩托车、临街建筑物外墙等为载体发布,由塑料制成,面积在2至5平方米不等,内容由图文组成,介绍经营的产品、场所、联系方式等。执法人员及时进行现场拍照、制作相关笔录,根据2006年7月1日新修改施行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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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田新闻录入:huanongying 责任编辑:huanongy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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