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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男残忍砍断妻子手腕逃亡十年被判无期
作者:陈鸿星 强振超 文章来源:福州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5 8:49:10

    林某祥找到离家出走的妻子,欲逼其回家。见对方死活不从,在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之后,他挥刀砍断了妻子的左手腕。10日,福建省高院终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祥无期徒刑,并附带民事判决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60万多元。

    1995年7月,闽侯县尚干镇大龄男青年林某祥与小其7岁的古田人陈某相恋并结婚。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频频争吵。林某祥竟因此无端怀疑妻子有外遇,与妻子的争吵不断升级。为了摆脱林的纠缠,1996年5月,陈某干脆与林分居并离家出走。

    其间,林某祥为留住陈某的心,专程跑到福州四处寻找妻子的下落,并以收废品谋生。

    1996年7月1日上午,林在福州晋安河畔的保姆市场终于找到了陈某。夫妻相见后,林不顾陈的反对,粗暴地将陈逼回到在福州的暂住处。随后,他关上房门恶语相向,要求妻子回到自己身边。陈某坚决不从。林一怒之下从房门后拿出绳索,将陈的双脚捆得严实,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林某祥在发泄完之后,又与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双方扭打过程中,林某祥竟丧心病狂地摸出一把收废品时留下的杀猪刀,朝陈某劈去。出租房内的吵闹声惊动了房东,为了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房东推门进屋相劝,却无法阻止林的劣行,只好退到屋外找邻里帮助。

    林某祥趁屋内无人之机,面对已无反抗能力的妻子,狠命地持刀将其左手腕砍断。为解心头之恨,林仍不肯罢休,拾起血淋淋的断手,将其抛到屋外的杂草丛中。

    民警接警赶至,林已畏罪潜逃。在警方的全力搜救下,终于找到了断手。但陈某已无法进行断肢再植手术,经鉴定其伤残程度为五级。

    在此后的10年时间里,林某祥为躲避警方的追捕,成天东躲西藏,靠打短工混日子。其间,他为了赎罪,参加了青年自愿者的助残活动,经常利用工余时间帮助身有残疾的弱者。

    2005年12月17日下午,晋安警方将林某祥从新店的暂住处内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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