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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农村住房统一保险惠及663万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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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项开来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2 8:0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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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尤溪县北宅村村民郑瑞存的房屋9月上旬遭暴雨破坏,日前,他收到保险公司送来的1000元赔偿金。从今年8月开始,福建省663万农户都享受同样“待遇”:政府出资投保农村住房统一保险。
作为沿海省份,福建台风、暴雨等灾害频发,每年都有大量农户的房屋因风雨遭损,修补房屋成为不少农户的负担。今年福建多次遭受台风袭击,累计倒塌房屋34万多间,大部分为农村房屋。为了解决“倒房伤农”问题,今年8月起,福建着手开展农村住房统一保险的惠农工作。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福建农村住房统一保险每户保额为5000元,全省参保农户6634256户,总保额为331.71亿元。该项保险年保费3500万元,由省级和市、县政府各承担50%。根据授权,省民政厅与省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福建农村住房统一保险协议。按照协议,凡由于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雨、洪水、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飞行物体及其它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等造成农民房屋的损失,均可获得保险公司赔偿。保险生效时间为2006年8月22日至2007年8月21日,为期一年。
9月4日下午,郑瑞存所在的北宅村风雨大作,多家农户的房屋不同程度受损。9月6日,尤溪县人保财险公司查勘理赔人员前往北宅村定损。当晚9时,除三户因户主不在家外,保险公司与其余43户房屋受损的农户达成理赔协议。日前,受损农户领到了11050元的赔偿款。
据了解,农村住房保险是福建农业保险试点四项险种之一,除住房保险外,福建还开展了森林火灾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渔工责任保险。省政府表示,农业保险能分散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中的风险,有利于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提高灾后自救、恢复生产的能力,是完善农村社会化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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