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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款分割不均翁婿闹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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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林章平 宋小平 文章来源:宁德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7 9: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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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古田县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05年12月,受害人程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父母及丈夫与肇事车主等达成协议,约定由肇事车主一方赔偿受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等34万元,并就其父母与丈夫、儿子的赔偿款分割数额进行了划分。后在履行该份协议的过程中,受害人的父母与其丈夫在分割赔偿款上产生分歧,矛盾激化,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而将肇事车主等告上法庭,要求重新分割赔偿款。
古田县法院承办法官在审案过程中,发现该案存在管辖异议,因此多次组织受害人的父母与其丈夫进行调解,并且行程千余里前往仙游、南安等地联系外地肇事方车主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而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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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田新闻录入:huanongying 责任编辑:huanongy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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