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非公经济社会组织人员也可参加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的。
福建省近期将首次组织省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考。为了让社会各界及应聘人员了解有关政策,记者昨日走访了省人事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据介绍,省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一般于每年的春秋两季各举行一次,如有特殊需要也可另行组织考试。省人事厅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和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上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聘工勤岗位的,应具备高中(含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事业单位不论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工勤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只要符合公开招聘方案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受原有身份限制,均可报考。
据了解,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实行3类管理。
财政核拨(拨补)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等公共岗位工作人员和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采取统一组织笔试的办法,由省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财政核拨(拨补)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或授权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省人事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经费自给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以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也可以直接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或由招聘单位委托有关机构组织实施,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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