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卫生部发布公告,批准了古田县去年申报的食品添加剂硫磺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项目。根据公告标准,古田县的银耳、竹荪、猴头菇、金针菇等四大食用菌每公斤硫磺量最多可达0.4克。
据古田县质监局人员讲,今年初,卫生部发布2006年第一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部分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其中,漂白剂类的硫磺使用范围扩大到银耳、竹荪、猴头菇、金针菇,这四种食用菌产品在最大使用量为0.4g/kg(以SO2残留量计)。
据介绍,根据国家卫生部对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制定出的新标准,今后在银耳、竹荪、猴头菇、金针菇这四种食用菌产品中,若被检测出每公斤使用漂白剂类的硫磺超过0.4克,则会被视为不合格产品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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