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种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菇农的切身利益。今年9月份,古田县大桥镇20多户菇农因为购进不合格菌种而使109000多袋银耳几乎绝收。11月份,菇农在自行索赔无门情况下,求助于大桥镇政府、工商所,经调解协商,菇农终于得到了应有的赔偿。这是古田县首次圆满解决因菌种问题引起的纠纷,成功追回菇农损失。 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情绪激动的群众不断到大桥镇政府反映,由于购进不合格菌种造成银耳绝收,要求镇政府出面责成菌种经销商给予赔偿经济损失。镇政府了解到,今年9月份,该镇瑞岩、大桥等5个村的20多户菇农所购的银耳菌种值量很差,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要求经销商给予赔偿,但经销商以证据不足及可能是因为今年气候过于炎热造成异常等理由推脱责任,不予赔偿。 大桥镇政府了解情况后,随即协同大桥工商所展开调解工作,要求经销商按照《消法》给予菇农赔偿,但却没有得到经销商同意,而且遭到另二十多户菌种经销商的反对。工商所组织菌种经营户及菇农代表开会,说明食用菌菌种产品质量问题实行举证倒置原则,经销商必须有证据表明自己的菌种合格,才能不追究责任。因经销商无法做到这一点,应对菇农损失进行赔偿。工商所还表态,如果经销商不予赔偿,将支持大桥个体劳动者协会将经销商告上法庭,付诸法律渠道解决。经说服劝导,在事实及压力之下,经销商同意自行与菇农协商赔偿损失。最后双方协商决定:由工商所派员监督,菇农和菌种经营者根据受损情况自定赔偿额,对于不能自行解决者再由工商调解员另行处理。经过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的努力,到目前为止,纠纷赔偿工作已全部自行协商解决,经销商退回菇农所购菌种费用及依据造成损失情况给予菇农适当赔偿,菇农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同时大桥工商所根据实际情况在10月份菌种需求的旺季进行菌种市场专项整顿,共取缔无照经营户11户,罚款1.1万元,组织行业会议一场,调解群体性菌种购销纠纷2起。有效地保护了菇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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