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雷先生因购买花旗参茶饮料一瓶,饮用中发现瓶外壳有锈迹斑痕且已过期,在讨说法无果下,经古田工商局12315投诉台调解终获得权益。
5月7日晚,雷先生花3元钱向古田城关解放路某副食品店购买花旗参茶饮料一瓶,在饮用中发现该饮料瓶外壳有锈迹斑痕,一细看生产日期为2003年4月8日,保质期为18个月,很明显该瓶饮料已超过保质期半年之久。因刚从医院治病回家不久,身体还较虚弱,望着这瓶已喝掉大半瓶的过期饮料,雷某心里犯难了,觉得胃肠很不舒服并有反胃现象。遂向经销商讨说法,可经销商并不卖帐,情急之下向110报了警。110值勤的警察给做了记录并告知此事由工商部门处理。5月8日,雷某早早来到了12315投诉台,投诉台的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了他,在耐心听完他说明情况后,经查实反映情况属实遂通知经销商到场调解。经销商承认了过错并说店里就剩此一瓶也非故意,要求予以从轻赔偿。经双方协商一致:经销商愿意一次性赔偿200元并当场向消费者雷某赔礼道歉。
随着夏季气温的升高,饮料类饮品也得到广大市民的推崇。12315投诉台提醒市民:在选购饮品时要懂得“察颜观色”。察颜:即看外包装是否完整清晰,有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观色:即看外包装是否已陈旧、生锈,摇一下看里面的饮料是否有沉淀物、变色等。如发现有“三无”或变质商品,请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咨询、举报,避免造成无辜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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