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泮政〔2008〕132号
泮洋乡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宁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乡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清除学校的安全隐患,确保全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政传[2008]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古田县泮洋乡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教育 安全 通知
古田县泮洋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日印发
内 部 明 电
签批 序
发往 各市、县(区) 盖章 号
等级 特提 部委号 宁政传[2008]7号 宁机号 305
宁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
近期,我市接连发生多起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其中大部分为溺水死亡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市仍存在一些危及学生安全的隐患。目前已进入暑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学生安全,全面排查整改危及学生安全的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青少年学生的人身安全。
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贯彻“十七大”精神、创建“平安宁德”、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件具体的事情上,确保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教育、公安、卫生、文化、工商、建设、交通、安监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在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共同营造校园内外的安全环境,特别是村委会、居委会要将学生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纳入村(居)委会工作年度考核,村(居)委会要将加强学生旅游安全、交通安全等要求落实到辖区每个家庭。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针对学期末工作学习繁忙的特点,按照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认真做好校舍、消防、交通、设施设备、食品卫生、防汛防台等各项安全工作。在期末和暑假前,各校要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等有侧重地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防火、防雷击和防抗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做到教育时间、内容、责任、效果“四落实”,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目前已进入夏季,各小学校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农村中小学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员工子女的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内同丰富、形式多样的有效教育和一系列措施,增强安全教育的有效性。
四、立即排查和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各有关部门、乡镇、村(居)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和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消除各方面安全隐患,特别是对水塘、水库、深水池、采石坑、石灰池、海岸、溪岸、池塘边等进行排查,该加固的要加固,该回填的要及时回填,该设护栏、围墙和警示标志的要立即设立。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各建设工地进行普查,妥善处理各种建筑废弃坑、洞。校园内建筑工地必须和校区隔离,设立学生禁入标志,并采取严格措施防止学生意外伤害。各乡镇和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交通运输工具的管理,防止师生乘坐柴三机等危险交通工具。
五、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加强对学生家长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通过学校、家庭双向互动,共同配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促使其身心健康发展。各新闻媒体要从正面加大对学生安全工作方面的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可以开辟专题栏目,把学生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措施、监护人依法承担的监护责任和义务等宣传到社区到乡镇到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和家长的监护意识。
宁德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