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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县物价局组织召开“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30位正式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各代表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业、集贸市场、客运车辆和城镇居民等拟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项目和起征标准等进行了逐一论证,并围绕我县生活垃圾处理该不该收费,向谁收,怎么收以及收多少才合适等相关内容展开激烈讨论。
按照此次听证会拟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按在职人数每人每月3元征收;城区范围内的居住人员按每人每月3元征收。另外饮食业、服务业、旅店业、营运车辆等按行业性质分10个不同标准分别收取不同的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后,原征收的清洁和清运费将予以取消,垃圾处理实行一费制,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城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符合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产业化的政策,也体现了“污染者付费”和“环境消费”意识。但对于收费的标准、征收的范围以及征收的方法提了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物价部门和建设部门分别在听证会上答复了代表的提问,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待修订后再报县政府审批。
具体详情,敬请关注今晚《经济生活》的专题报道-----“垃圾处理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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