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落实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为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安监管三[2007]26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历时全年,除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检查外,对A类企业(目前我镇无A类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B类企业(包括加油站),作为主要监督检查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不于1次。对C类企业(包括气体经营单位和农药经营单位),实施一般监督检查,每年检查面不少于50%。具体检查内容和方式: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
(3)企业执行与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备案的情况。
2、现场安全状况抽查内容:
(1)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与应知应会情况;
(2)查验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情况;
(3)安全评价报告中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包装的情况。
3、监督检查的基本方式:
(1)听取企业介绍;
(2)查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帐等相关资料;
(3)询问有关人员;
(4)现场抽查(需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参加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