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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登革热和登革出血热? 登革热和登革出血热是由热带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叮咬传播登革热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为主要传染源,从发病前一天至发病后5天内传染性最强,但病后9~20天仍可从病人血液中分离到病毒而起传播作用。 主要症状: 登革执潜伏期为2至15天,平均为6天左右。其表现为:突然起病、畏寒、迅速高热(一般24~36小时达39~40℃)。头痛、眼球或眶后痛,全身肌肉和骨关节疼痛、腰痛,少数患者出现腹痛;极度疲乏,纳差;颜面潮红、结膜充血、胸和背皮肤潮红、红表浅淋巴结肿大,束臂试验阳性。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或正常。通常3~7日退热。部分病人在四肢、胸背可出现多形性皮疹,少数有出血倾向。 登革出血热起病急,体温迅速上升,发病后全身血管损害,致血管扩张出血和血浆外渗。2~3天后四肢、面部、腋窝、粘膜可见散在性出血点,迅速融合成瘀斑。病情进展后有鼻衄、牙龈出血、消化道、子宫、阴道、泌尿道等1个以上器官出血。常见肝肿大但极少黄疽,红血球容积增高20%以上。 少数登革热出血热病人在持续发热或退热后病情突然恶化,出现皮肤变冷、湿润、烦躁不安、嘴唇紫钳、脉搏快而弱、脉压低,血压下降甚至不能测出,这种休克期一般很短,如不及时抢救可于12~24小时内死亡,病程中还可出现脑水肿,预后严重。但如能及时正确处理,渡过危险期后可迅速恢复。 疫情报告: 登革热列入国家乙类管理传染病,其疫情必须按照国家传染病报告要求及时上报,疫情经证实发生后应立即与有关的省、市及县、区通报,必要时组织联防。 病人和接触者的管理: 由于急性病人是登革热的主要传染源,因此要做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就地治疗。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应立即去县级以上正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登革热的治疗: 到目前不止,在国际范围内尚无治疗登革热的特效药。主要采用对症和支持疗法的综合措施,急性期病人宜卧床休息,发热以物理降温为主,也可应用肾上腺皮质素,配合中医中药治疗。恢复期不宜过早活动。饮食应富于营养、易消化,以流质如米汤或半流质如稀饭为主。 预防措施: 消除蚊子孳生地和幼虫:预防登革热的主要措施就是灭蚊。由于埃及伊蚊主要孳生于户内积水容器内;白纹伊纹主要孳生于盆、罐、竹节,树洞、废轮胎、花瓶、壁瓶以及建筑工地容器积水中,因此要翻盆倒罐,填堵竹切、树洞;对饮用水容器勤洗刷,勤换水,加盖防蚊;也可采取水缸内放养食蚊幼虫的鱼类或用其他生物灭蚊方法消除蚊幼虫。对于难于彻底清除的非饮用容器积水,可投洒废油类或缓释杀虫剂。 杀灭成蚊:室内,可用喷洒或施用对人无毒的杀虫剂消灭成蚊;室外,在搞好环境卫生的基础上重点对成蚊较多的竹、树林、陶器场、废轮胎堆积站等场所使用杀虫剂滞留喷洒处理。 加强个人防护:可使用蚊帐等,防止媒介蚊虫叮咬人;在流行区尽量减少集会;避免前往登革热的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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