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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整改隐患,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可控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平安凤都”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二、检查范围和形式 (一)范围:全镇境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突出有重大危险源、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有液氯、液氨等储存、使用、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检查形式:检查工作采取属地负责,全面检查的形式。对历次查处的事故隐患,督查整改情况,逾期未整改的,下达整改指令书,并进行处罚。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检查和企业现场安全状况的抽查。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 (3)企业执行与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备案的情况。 2、现场安全状况抽查内容: (1)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与应知应会情况; (2)查验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情况; (3)安全评价报告中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包装的情况。 3、监督检查的基本方式:听取企业介绍;查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帐等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现场抽查。 四、检查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历时全年,除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检查外,对A类企业,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B类企业,作为主要监督检查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对c类企业,实施一般监督检查,每年检查面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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