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政文〔2006〕66号
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的重要工作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对安全生产目标实行控制和考核,是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根据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和亿元GDP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万车死亡率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建立2006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认真抓好,每半年向上一级政府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各地区、各行业都要建立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考核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同时,要考核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单列考核单位要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实际逐级分解落实,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力和突破重、特大事故控制目标的,要实行安全生产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县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单列考核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定期通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完成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附:1、2006年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2、2006年县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生产 安全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