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大政[2008]88号
大甲乡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监管管二字[2003]45号)、《福建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古田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实际,制定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各村、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化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发展去年全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70%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完成安全评估工作;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发证率达100%;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投入,高度重视基础建设,促进事故隐患整改;由下而上逐级建立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督管理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两大体系”。通过深化整治,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和发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平稳态势。
二、组织领导和主要任务
(一)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组织实施;安监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的原则,形成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2008年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及工作分工如下:
1、企业站负责。审查成品油经营单位的设立布点是否合理,对布点不合理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成品油经营单位应提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吊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安全办负责。组织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检查、督查和管理工作。
3、派出所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公共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和成品油经营单位的建筑屋消防验收工作,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检查,并协调各村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4、各村各单位负责。对各村的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乡直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三、深化整治的工作重点
(一)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各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自主选择经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评估标准》认真搞好安全评估。评估报告须报省、市、县安监局备案。对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应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人员和时限,逐条逐项地彻底地 整改。
(二)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安办、派出所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继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严厉打击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运输企业和个人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活动。对委托无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依法处罚。
(三)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质量。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和《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的规定,加强我乡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强化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管理。要加大对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规范的购买、储存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健全和落实出入库核查登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要切实加强以技术性防范为主要内容的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置环节的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乡安办、派出所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处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防止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流失和泄漏,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
(六)建立“两大体系”。一是危险化学品动态管理体系,今年11月底,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工作,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数据库。二是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积极会同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研究制定本辖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宁德市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部门备案。
四、深化整治工作的基本步骤和方法
根据古田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乡实际情况,深化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继续进行调查摸底和企业安全评估(2008年6月)
在去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针对本乡实际,继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调查摸底,切实摸准摸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企业的底数,确定整治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特点,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相对集中技术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企业安全评估和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工作。安办要加强对企业安全评估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企业安全评估不走过场。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08年7月-2008年10月)
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行政规章的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要求,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深化整治工作。积极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单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坚决予以关闭。对存有重大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责令其停产、停业,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达到有关要求的,方可恢复生产;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并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08年11月-2008年12月)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验收指导意见和省检查验收标准,组织检查组对全乡深化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地方和单位,要责令其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限期完成。
五、深化整治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意义十分重大。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强对深化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检查监督,确保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由乡安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协调。认真总结去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定深化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深化整治工作方案。要把深化整治工作和重点放在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事故较多、隐患较重、重大危险源较为集中的地方及其从业单位。深化整治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和经营企业安全评价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例,夯实安全基础,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协调,主动沟通,通力合作,确保深化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三)严格执法,强化追究。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所规定的各项监管措施,坚决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各种活动,深入查处难点户,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不力的,不仅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该取缔的没取缔,该关闭的没关闭,该整改的没整改,以及存在的走过场、留死角、反弹等问题,要下决心解决,切实做到真整真治真改、实整实治实改,务求实效。对纵容、包庇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在深化整治过程中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深入宣传,加强监督,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化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普及相关安全知识,促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调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并监督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媒体对整治的监督,开发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大甲乡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四月五日
抄送:县安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