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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泮洋乡安全生产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泮洋乡政府继续对15个村和乡直有关单位下达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村委会和乡直有关部门职业卫生安全工作职责。要求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全面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负总责。督促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实施职业安全卫生长效管理。各村委会、各部门建立了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建立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履职不力,重、特大事故突破控制指标的,实行安全生产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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