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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支部、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综治委统一部署,近日省综治委决定从今年3 月至9 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以下简称“两个排查”活动), 根据古田县综治委[200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抓好“两个排查”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两个排查”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充分整合各方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集中排查调处和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治安问题,做到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和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信访总量及进京上访案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标,为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安全顺利举办,为黄田经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两个排查”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政治任务。各村(居)各部门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治理和滚动排查、滚动调处治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问题激化。为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这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 、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3 月下旬一4 月10 日)。镇里将在近期召开全镇开展“两个排查”活动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及时采取有效方式迅速动员部署,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村(居)、各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内外结合的方式,全面深入排查摸底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要逐件登记造册、逐一落实“五定”责任制(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要求、定办结期限), 加大调处力度;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要全部登记造册,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
2 、全面调处整治阶段(4 月10 日一9月10 日)。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发现得早、解决得了、控制得住”的总体要求,全力以赴抓好矛盾纠纷调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工作,务求实效。在矛盾纠纷调处方面,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一平台作用,有效整合基层综治、维稳、调解、信访等各方面力量和社会资源,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手段,对诉求合理合法的要按照规定限期解决;对诉求合理但缺乏法律政策依据的,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解决措施;对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或在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的,要积极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对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派驻工作组等方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当地,预防矛盾激化、上交。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坚持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些治安问题方针,切实防止反弹。对情况复杂或经反复整治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效果不明显的,要实行领导包点、挂牌督办、派驻工作队、责任单位捆绑等工作和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混乱重点地区和突出区域性治安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包点督办,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实现“由乱到治”。 3 、总结提高阶段(9 月11 日一30 日)。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两个排查”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总结活动成效和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拟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和机制,巩固提升活动成果,进一步推进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9月下旬迎接县综治委检查组的验收检查,并总结先进经验,上报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 、排查调处企业改制特别是国有资产改制引发的职工养老保险、再就业等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企业站、劳保所 2 、排查调处车站、港口、码头、农村道路等交通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黄田交管站、黄田海事处 3 、排查调处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权属、房屋拆迁引发和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建管所 4 、排查调处因失业人员就业和失业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的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劳保所 5 、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工作;排查调处边界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 6 、排查调处农村土地承包、村集体财务、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经管站 7 、排查调处水资源开发利用引发的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 8、排查调处山林承包、林木、林地权属和毗邻地区涉林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林业站 9 、排查调处因企业生产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企业站 10、排查调处土地、矿山权属争议和土地使用、城乡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国土资源所、镇建管所
11 、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 12 、排查调处库区建设移民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库区办 13 、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等排查化解工作 责任单位:镇武装部 14 、排查调处水域权属争议和征用引发的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渔政站 15 、排查调处铁路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护路办 16 、全力化解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访,加大重信重访化解工作力度,对有进京上访倾向的,要逐一制定并落实稳控措施。
牵头单位:镇综治委
责任单位:镇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
17、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办综治委人调办日常工作
责任单位:镇司法所
18、排查调处卫生、食品药品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工商所
(二)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全力维护治安持续平稳
1、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毒品犯罪、“六合彩”赌博、卖淫嫖娼、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邪教组织、天主教地下势力的渗透破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流窜犯罪、追捕逃犯和偷私渡等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责任单位:镇公安派出所
2、加强重点人口的排查,深化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行动,查找脱漏管人员,落实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镇司法所
3 、加强重点人口的排查,做好“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的排查摸底,逐一落实教育和防范措施 责任单位:镇防范邪教办公室 4 、加强重点人口的排查,深化监外执行脱漏管核查纠正专项活动,确保管控措施到位。加强重点人群的排查,抓好吸毒人员、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员管控工作 责任单位:镇公安派出所 5 、加强重点人群的排查,扎实开展社区闲散青少年排查摸底和帮教工作 责任单位:镇团委 6、加强对领导机关、公共场所、金融单位等重要部位的排查,及时并消除治安和安全隐患;认真开展出租房大普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排除治安及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镇公安派出所、义务消防队、黄田农行、信用社、邮政储蓄 7 、加强对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及周边地区、铁路和公路沿线、矿山、企业周边地区的管理控制;加强对旅店、发廊、歌舞厅、网吧、游戏厅等重点场所的管理控制 牵头单位:镇公安派出所 协助单位:镇建管所、各中小学校、工商所、文化站、安全办 8 、抓好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信息安全监管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社会治安动态控制能力
责任单位:镇公安派出所
9 、抓紧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以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为重点的城区技防建设,整合力量,发挥巡警、专职(义务)治安巡逻队职能作用,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落实治安防范工作 责任单位:镇公安派出所、镇综治办 10 、在案件多发地区、农村集镇、水路通道、乡镇结合部等设立警务室、治安岗亭、治安卡口和报警点;抓好“三道”(国道、省道、铁道)乡镇专职治安巡逻队伍建设并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镇公安派出所、镇综治办 11 、推进农村警务战略,进一步扩大农村警务室覆盖面,增强农村治安防控能力 责任单位:镇公安派出所 12 、加强基层综治队伍建设,发挥驻村任职干部、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十户调解员、治安信息员等队伍的作用,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 四、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主要领导对“两个排查”活动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处理,为开展“两个排查”活动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活动的顺利开展。镇里成立“黄田镇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领导小组”,包片指导,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指导、督促本辖区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2 、深入宣传发动。各村(居)、各部门要把宣传发动群众贯穿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的始终,把宣传发动重点放在基层,以基层党组织为依托,组织各村(居)的党员干部、基层政法综治队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工作重点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摸排查黑恶线索、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防范漏洞。 3 、强化动态管理。镇综治办要建立“两个排查”活动的工作台帐,及时收集分流处理有关排查信息,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专门工作人员,在“两个排查”活动期间于每月1 日之前报送本村(居)、本部门开展“两个排查”活动情况和进度表(附后)。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镇综治委要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开展“两个排查”活动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基层和有关单位抓好活动的开展。 4 、健全工作机制。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要建立健全治安形势分析会制度,坚持每月集中排查,切实把社会治安混乱地区摸准,把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隐患搞清,把导致治安混乱的原因分析透,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要健全规范镇综治服务中心和村(居)综治服务站“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时处理”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5 、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居)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要求落到实处。镇党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将开展“两个排查”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综治责任书、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人以及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解决而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建议。
中共黄田镇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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