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五月的一天,泮洋乡中直村干部来所反映:该村特困户张可狮生育四个孩子均未上户口。由于张可狮有智力障碍,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已成年的孩子想外出打工补贴家用,却苦于没有身份证明,无法外出,多年“闲置”在家,家庭愈加困难,要求派出所给予解决落户问题。
村干部所反映的情况,引起了泮洋派出所高度重视,派出所民警当即进村调查,通过村干部和张可狮了解到:张可狮1951年6月15日出生,智力障碍,文盲,约20多年前与本县大桥镇溪源里村叶秀花“结婚”(未办结婚登记),叶秀花现已死亡,其曾生育2男2女,大的已22岁,小的17岁。张可狮不能提供具体的“结婚”时间,其妻原户籍情况、死亡注销情况及每个孩子的出生日期等。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新生儿必须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申报户口;补报往年出生户口的,必须由新生儿父母持结婚证、出生证以及有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申报。而这些手续贯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须由当事人向派出所提供。可张可狮除了强烈要求补报子女户口外,提供不了任何手续,把一个个谜团留给民警。为此派出所一方面及时向上级汇报,一方面积极地展开解谜行动:
谜一,张可狮与叶秀花结婚是否事实?民警先后向该村老村长、老支书、中竹村其他知情人及张可狮的大舅子等处了解,查明叶秀花与张可狮于1981年举行民间婚礼后同居;并通过大桥镇溪源里村及当地民政部门调查证实张可狮与叶秀花婚姻状况。经查:张可狮与叶秀花于1981年按当地风俗举办婚礼,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和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
谜二,叶秀花户籍及相关情况?第一个问题找到答案后,泮洋派出所查阅本所所有户籍档案却查不到一丝与叶秀花相关户籍资料,到叶秀花原籍大桥派出所查户籍档案后证实叶秀花在其结婚后已将户口迁入泮洋,叶秀花的户籍资料因何丢失?经过深入了解,知情人该村原管理户籍的秘书张老汉证实:叶秀花婚后曾拿迁移证到村里找当时管理户籍的老张落户,老张告诉他们要到泮洋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时,他们推说“麻烦”不去,直到1992年叶秀花在本村不慎溺水死亡,迁移证现已无法找到。叶秀花持迁移证未上户口,死亡后也就更谈不上“注销”了。
谜三,张可狮与叶秀花实际生育情况及出生日期?调查发现叶秀花每胎都在本村家里生育,并由当时村里唯一的钱姓接生婆接生,但老人已随儿女到城关生活,具体地址不祥。调查民警几经周折终于了解到老人居住在城西街道青云社区某处,钱老太清晰地记得四次为叶秀花接生的情形,但因年月久远无法记住叶秀花每胎生育日期。民警调查原村干部后又继续走访张可狮有上学经历的孩子就读过的学校,根据学籍资料掌握出生日期;又调取乡计生部门计划生育信息卡资料进行核对,从而证实张可狮与叶秀花确曾生育2男2女,其长子张方钦,1985年1月22日出生;次子张方清,1987年8月5日出生;长女张凤玉,1988年11月12日出生;次女张燕玉,1990年5月4日出生。调取有关证明后公安机关对张可狮子女的出生日期予以采信。
经过民警努力,一个个谜团被逐一揭开,一段曾被岁月掩埋的出生历史被民警整理成一卷翔实的入户调查材料,报送到县局。2008年3月11日,张可狮四个子女:张方钦、张方清、张凤玉、张燕玉的入户申请经县局领导审批通过,特困户无户口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