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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乡从2003年5月10日开始推行辖区内火化,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部分干部、职工和农村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认识不到位,一些配套措施未及时跟进,致使全乡火化率明显偏低,乱埋乱建坟墓现象依然较为严重。为彻底改变我乡殡葬改革的落后局面,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但文明节俭办丧事,使广大群众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丧葬观念和丧葬行为,促进我乡精神文明和“和谐凤埔、生态凤埔”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提高火化率。 从2008年4月1日起,全乡范围内除在未通公路或车辆通行不便的自然村即旧镇车溪、黄家寮、张墩,北溪山头顶,东溪上坑、上厝坪,镇边下洋、官田,官亭槐林、际下,朱墩后历、岗头、坑里厂,峦龙桐溪、龙山、增地,苏墩凤冲,际头村兜、东洋19个自然村的死亡人员外,其他各村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
(二)推进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建设。 要根据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全面地规划并建设好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有效解决群众安葬难问题,尽快改变乱埋乱葬现象。2008年至2009年,凤埔村、西溪村、旧镇村、峦龙村、福全村、平沙村六个行政村要有公益性骨灰楼堂或公墓;“十一五”末,建成的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基本满足死亡人口骨灰存放需要。
(三)治理乱埋乱葬。 重点治理“三沿五区”一重山乱埋乱葬,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各村和乡直各单位要在“三沿五区”一重山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制止新的乱埋乱葬。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治理“三沿五区”范围内的现有坟墓,采取绿化、深埋、平毁或迁移等多种形式,逐步改善“三沿五区”一重山内的生态环境。要认真清理非公墓区用水泥、石材等永久性建筑材料修建的豪华墓、家庭墓、活人墓。严禁骨灰盛棺二次土葬,坚决刹住占用耕地、林地建墓的歪风,有效保护土地资源。
三、时间步骤
(一)组织准备(2008年3月10日-3月20日)。 各村应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由村主任担任组长。同时各村必需配备1名殡管员,并上报乡政府殡改办,各自然村也应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自然村与行政村的信息通报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强化举措保证,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二)宣传发动(2008年3月21日-3月31日)。 各村主干、殡管员、乡直单位负责人应将凤埔乡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各自然村、各户,同时利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切实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集中整治(2008年4月1日-2009年4月1日)。 围绕县殡葬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乡的具体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协调沟通,形成乡村联动、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
1、建立死亡人口日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辖区死亡人口的有效监督管理,保护火化率目标任务的实现,各村要认真落实死亡人口日报告制度,每天由村殡管员向乡殡改办报告辖区死亡人口情况,由乡殡改办汇总报告县殡仪管理站;乡直机关单位死亡人员情况由单位负责人上报乡殡改办,由乡殡改办汇总报县殡仪管理站。各村和乡直机关要各负其责,确保辖区内死亡人员全部火化。
2、实行月督查通报制度。 根据日报告情况,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村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督查。对各村、乡直单位工作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酌情予以处理,对于在殡葬改革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与奖励。
(四)总结提高(2009年4月2日-2010年底)。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殡葬改革堵疏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集中整改阶段成果,确保殡葬改革持续健康有序推进。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责任机制。 乡党委、政府把殡葬改革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村综合考评,并要求各村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之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村主干、乡直单位负责人应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抽调精干力量协同攻坚。通过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奖惩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推动我乡殡葬改革工作上新台阶。
(二)注重舆论宣传,转变社会观念。 殡葬改革的难点在于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各村、各单位要采取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殡改政策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尤其要借助老人协会等民间群众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宣传活动,取得群众的支持、理解和配合,有效推进殡改工作的开展。
(三)密切部门协作,强化执法力度。 在充分发挥村推动殡改工作主力军作用的同时,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协同全力做好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虚应了事。民政办要积极牵头协调,强化检查指导,加强殡葬服务管理,积极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国土所、林业站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占地乱建坟墓或建墓毁林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罚制止;纪检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违规办丧事的查处;派出所、工商所、建管所等相关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心协力、集中力量,严格执法,以坚决刹住乱埋乱葬的不良风气。要协同联合执法,对违反规定土葬的,采取强制措施起棺火化,形成高压的执法态势。
(四)坚持堵疏结合,促进工作扎实推进。 在提高火化率的同时,我乡将多方筹集资金,切实搞好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建设的总体规划,尽快建成满足需要的骨灰存放场所,解决群众安葬难问题。民政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丧葬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并支持做好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规划和建设;国土所、林业站、建管所等部门要主动为建设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提供便利服务。
(五)狠抓督查与考评措施落实。 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半年组织一次初评,年度组织一次总评,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乡党委、政府。考核结果与奖惩相结合,在完成火化率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年度综合考评(火化率、治理乱埋乱葬、兴建乡村公益性公墓)前三名的村给予表彰与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村实行单列管理,并予以一定处罚。村主干应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中共凤埔乡委员会
凤埔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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