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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在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同时,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闽政[2007]3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致力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07年县政府出台了《古田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古田县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县建设、财政、民政三家联合出台了《古田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退出及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实施意见》配套文件。开展了低保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共调查了城区低保家庭315户,924人,初步摸清了低保家庭住房情况。第一期10户低保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人数22人,月发放补贴金额816元。此外,2005年以来,县建设局与财政局联合开展了离退休干部住房工龄补贴发放工作,至2007年底共发放了住房工龄补贴945万元,发放人数952人。其中2007年发放高龄退休人员住房工龄补贴394人次,3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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