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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宁德市“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和《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根据副县长肖惠明2007年10月26日在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消防工作职责。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副县长肖惠明在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制,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并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做了分工:安监部门负责油库、加油(点)等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排查整治。文化部门负责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建设部门负责液化站点违章建筑、违章搭盖的排查整治。乡镇企业部门负责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小作坊、小仓库的排查整治。公安部门负责小旅社的排查整治。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的排查整治。卫生部门负责医院,卫生院,诊所的排查整治。民政部门负责疗养院、敬老院等场所排查整治。广电部门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舆论化宣传报道工作。无主管理部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排查整治由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负责,公安派出所负责乡镇,农村范围。各村、各单位、各行业都要建立消防工作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把消防责任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要狠抓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投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消防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个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 三、要根据县政府下达的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认真分解落实,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消防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要建立本村、本单位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力或突破重、特大火灾事故控制目标的,要实行消防安全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古古田县凤都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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