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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的公告
作者:人事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6 18:50:33

古田县人事局  古田县人才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工作,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07]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07年公开招聘古田县公安文职人员2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岗位性质

古田县公安局各职位招聘的公安文职人员,岗位均为非执法岗位,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面向基层,实行单独序列管理;受聘人员的编制性质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编制不落实到人,人事关系挂靠在古田县人才服务中心,由古田县人才服务中心派遣到古田县公安局文职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县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9103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711日后出生);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其中身高男性要求1.63米及以上,女性要求1.53米及以上);

5)辅警岗位临时人员应在古田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公安文职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过治安拘留处罚以上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警告以上党政纪处分、曾被辞退或受自动离职、除名处理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有其它违法犯罪记录的。

3、具体的招聘职位及各职位的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招聘简章》(附后)。《招聘简章》与公告同时在古田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tian.gov.cn)中的公共服务栏公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古田县公安局政工科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1119日至20071123日的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38023666110

 2、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2)已报到未正式就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须提供人事代理协议书,未正式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3)曾在部队服役现已退役、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待遇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将相关资料报古田县人事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

4)辅警岗位临时人员还须县公安局出具工作年限证明;

5)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6)应聘人员需交笔试考务费80元。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以县人事局为主,县人才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协助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应聘人员在笔试前由县公安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目测、口语表达、体能测验(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和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测试(已获国家计算机一级B证书者、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专业毕业生免于测试)。计算机维护职位还须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笔试。                              

四、招聘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工作以县人事局为主,县人才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1、考试形式:笔试(职位一免于笔试,直接进行政审考核和体检)。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071129-30日,领取地点:古田县人事局调配股。

3、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

4、考试程序:

1)报名结束后。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经上级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2)笔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古田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utian.gov.cn)公共服务栏和古田县人事局、古田县公安局的公告栏等予以公示。

5、加分条件:

根据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为充分体现对符合招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所做贡献的肯定和激励,特作如下规定: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笔试成绩加8分;服役满9-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笔试成绩加6分;服役满6-8年的转业、复员士官,笔试成绩加4分;服役满3-5年的转业、复员士官笔试成绩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复员士兵笔试成绩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另加1分;伤残士兵笔试成绩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笔试成绩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笔试成绩可再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超过10分。以上转业士官、复员士兵加分条件所须材料以其档案记录为准。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体检与政审考核由古田县公安局为主组织实施,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参与监督。

1、根据考试的成绩,各招聘职位(含男女招聘人数)在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线另定)上,按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政审考核对象,所确定体检、政审考核对象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依次以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测试、体能测验成绩高者为先。

2、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参加体检。

3、体检内容: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身高要求除外)的要求进行。

4、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5、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政审。

8、如有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程序

1、职位一招不满,余额暂缺。职位二、四余缺可互相调剂,在职位二、四中的笔试合格线上由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进行政审考核和体检。县委组织部、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古田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utian.gov.cn)公共服务栏和古田县人事局、古田县公安局的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古田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有关人事调配手续,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和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招聘人员经培训后上岗,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以上相关规定未尽事宜,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执行。

七、受聘人员的待遇和管理

1、文职人员执行核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福利待遇和相应工资福利增长机制。不享受国家规定的民警有关待遇,着非警服统一服装,不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在聘期间纳入事业干部管理。

2、受聘人员由古田县人才服务中心派遣到古田县公安局文职岗位工作。

3、受聘的公安文职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古田县公安局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古田县公安局文职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文职岗位说明书》确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对文职人员进行具体管理和考核。

4、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派遣协议》与文职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为文职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各类劳动人事服务。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违法犯罪、严重违纪的文职人员,由公安局提请人事部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者,直接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不再保留事业人员身份。文职人员在聘用期间与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依照劳动人事争议有关规定执行。

附:《古田县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古田县人事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古田县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职位

 

 

招聘

人数

招考范围

学历及专业

备注

6

不限

面向本县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行政、经费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专业不限

考核聘用

8

6个女2

面向本县

截止2007116日已在县人事局、教育局报到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未就业毕业生,专业不限

采取笔试、考核办法聘用

(计算机维护职位)

2

不限

面向本县

截止2007116日已在县人事局、教育局报到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未就业毕业生,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专业

采取笔试、考核办法聘用

5

3个女2

面向本县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企业职工和社会待业人员,专业不限

采取笔试、考核办法聘用

4

不限

面向古田县公安局辅警岗位临时人员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采取笔试、考核办法聘用

 

信息录入:人事局    责任编辑:a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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