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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更新等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切实把县政府门户网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07]20号《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站的名称和域名 县政府门户网的名称为:福建古田•翠屏湖在线,简称“翠屏湖在线”;网址为:www.gutian.gov.cn 。
二、网站的建设和资金来源 县政府门户网由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委组织部协办、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承办;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由县财政安排,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网站的栏目设置及部门职责 县政府门户网主要分为古田新闻、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和府民互动四大版块,县政府办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的指导、内容保障、协调及信息更新、维护和监督;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技术指导、业务管理等具体工作。 具体栏目设置及部门职责: 1、古田新闻:第一时间报道古田最新图文时讯。 (1)图文新闻:主要报道近期我县各种会议、政务活动和社会热点新闻。 责任单位:县委报道组、《今日古田》。 (2)视频新闻:在线观看近期县电视台电视节目。 责任单位:县电视台。 (3)音频新闻:在线收听近期县广播电台播音节目。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台。
2、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政府工作信息。 (1)领导之窗:县长、副县长相片、简历、工作分工,以及领导活动、会议讲话等。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2)政府机构:县直机关简介(地址、主要负责人、部门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办事指南等)。 责任单位:各县直部门。 (3)政府文件:可上网公开的政府及部门文件。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和各有关部门。 (4)人事任免:县委、县政府人事任免事项。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5)政务信息:可上网公开的政府简报。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6)政务公开:有关政务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县效能办。 (7)基层动态:乡镇基层政务动态和各类信息。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8)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动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采购办。 (9)招商引资:招商项目、优惠政策和办事指南。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贸局、农办、外经局等部门。 (10)旅游之窗:县内热门景点、线路、旅行社等图文资料。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3、公共服务:提供行政事项办理指南、表单下载、在线办理、状态查询等服务;提供与公众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公共信息查询、专业信息查询等服务。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户籍护照:公安局 婚姻生育:民政局、计生局 学校教育:教育局 医疗卫生:卫生局、县医院、疾控中心 劳动就业:劳保局 社会保障:社保中心、医保中心 消费维权:工商局 理财纳税: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社会治安:公安局 民族宗教:民宗局 文化娱乐:文体局 旅游交通:旅游局、交通局 人民武装:武装部 殡葬改革:民政局 公用事业:电力公司 自来水公司 车站 气象局 电信公司等 4、互动信箱:县政府受理公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等,并及时予以反馈。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联动中心。
四、网站信息的采集 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获取采取信息报送为主,网上采集、网站链接、栏目共建为辅的方式进行。 1、信息报送方式: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是网站信息的主要提供单位,通过在县政府门户网注册帐号登录管理后台后向相应栏目报送信息;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向县政府门户网提供有关信息和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 (1)县联动中心联系电话:3897777 联系人:网络信息股李林 吴锦彬 (2)电子邮箱:gtxldw@263.net,传真:3865977 (3)县政府门户网QQ群:38262936 2、网上采集方式:由县联动中心网络信息股网站专职采编人员负责,通过技术手段定时从各网站上采集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并导入相应栏目。 3、网站链接方式:通过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将各地政府和各部门网站的主页或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县政府门户网站主页或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4、栏目共建方式:对于热点专题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有关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合作共建。
五、网站的管理 1、为了维护县政府门户网的正常高效运行,要强化网站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工作正常开展,并在网站上公布。 2、栏目责任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信息的日常工作,并与县联动中心保持经常性联系。 3、县政府门户网站是县政府对外发布信息的重要窗口,各单位应当保证重要信息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同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报送前的审核把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4、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公众联系政府、监督政府的重要窗口,责任单位应当重视互动栏目的建设和管理,认真对待并及时反馈公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等。 5、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应当不断更新维护,栏目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静态信息至少每月检查更新一次,动态信息应当及时上网发布,对政务动态类栏目保证每天拥有一定数量的动态信息。 6、要做好网站宣传工作,各宣传媒体要开设固定栏目和版块进行宣传。 7、逐步配套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的软硬件设施,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网站稳定、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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